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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社会实践立项团队管理规定(试行)

发布日期:2022-03-07    作者:     来源: 共青团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委员会     点击:

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社会实践立项团队管理规定(试行)


一、指导思想
  申请立项的团队必须本着深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学习贯彻团十五大精神,使自己努力做到胡锦涛总书记“勤于学习、善于创造、甘于奉献”的希望和要求,促进自身的健康成才成长,在实践中接受教育、长才干,提高就业能力,回报祖国社会。
二、实践地点
   由团队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自行寻求实践地点。为方便联系,团队可到院团委科技实践部开具有关证明,然后自行与实践地联系,并得到实践地的接收证明。
三、组建团队
   要求每个参加暑期社会实践的团队至少要有三人组成(但原则上不应超过十人),可跨年级、专业、院系组队;可以是由一位老师牵头组团,也可以是几位志趣相投的好友结队而行。
四、实践计划
   写成书面材料(用A4纸打印)与项目申报表等材料一同递交至院团委实践部。
五、申报立项
   各团队可到院团委科技实践部领取统一的《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暑期社会实践活动项目申报表》或在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团委网站下载相关表格,填好有关内容,并征得各学院团委的批准。
六、办理保险
   各团队领队须给团队每个队员办好保险手续,参加社会实践的所有队员都必须办理保险方能参与申报工作。
七、项目审批
    各团队将《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团队立项登记表》、实践地的接收证明、实践计划按规定时间一并上报到院团委科技实践部。团委科技实践部将邀请有关专家对申请立项团队的材料进行评审,并决定该团队是否获得立项批准。
八、开展实践
    获得立项批准的团队需按照院团委的要求和团队的计划自行奔赴实践地开展工作。
九、安全工作
    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涉及地域广,为了使大家能够顺利地完成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各实践团队必须严格执行一下安全规定:
   1.出发前应再次与实践地联系没确保所有安排(如食宿交通)都已妥当。
   2.出发前应办理好在实践地活动所需的必要证件和证明。
   3.时间过程中,应听从领队老师和领队的只会。遇到突发事件,应沉着冷静。
   4.活动中应注意安全,不得在危险的地区(如江边、湖边)逗留。团队如因实践活动需要接近危险低端(如参观化工厂),须有专业人士陪同。
   5.乘车时保持秩序,上下车辆(火车、汽车等)是不要拥挤,不得乘坐非法运营的长途客运车辆。
   6.闲暇时,不要单独行动,不去危险地区(如悬崖),晚上不单独外出。
   7.整个活动过程中,队员们应相互关心,互相帮助,领队应了解每名队员的活动情况。返回时,领队应与每名队员保持联系,确保每名队员都安全返回。
   8.对于因为个人不注意日常安全规定引起的事故,一切后果由个人承担。
十、总结工作
   开学后各团队应按照团委的要求上交有关材料:
   1.实践课题成果(如社会调查报告等)
   2.团队总结报告一份
   3.团队实际参加人员名单
   4.团队成员个人小结(每人一份)
   5.按统一要求制作的展板小样电子稿
   6.至少三张比较有代表性的活动照片,要求比较清晰,电子版要求较高的分辨率,有条件的团队可以制作反映社会实践过程的ppt展示文稿或者是自行拍摄编辑的DV短片供团委备份,该材料将在评比过程中酌情加分。
   8.当地媒体对实践活动的相关报道。

十一、考评工作
   团委将对各团队的工作进行考评,并作出优、良、中、差、等级的区分,并进行表彰和奖励。
十二、经费报销
   考评完毕,对考评为优、良的团队,将给予一定的经费奖励,对考评成绩为中或差的团队将视情况给予部分经费报销或不予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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