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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21届“陕西青年五四奖章” 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1-25    作者:     来源: 共青团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委员会     点击:

各学院团组织:


按照共青团陕西省委关于开展第21届“陕西青年五四奖章”的工作部署,我校将于近期开展相关表彰的遴选推荐工作,集中展示新时代我校青年师生的精神品格和价值追求,激励广大师生坚决贯彻新发展理念,聚焦“国之大者”,奋勇建功立业。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陕西青年五四奖章


(1) 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理想信念坚定,道德品质高尚,在青年群体中享有较高声誉。

(2)认真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对青年提出的“树立远大理想、热爱伟大祖国、担当时代责任、勇于砥砺奋斗、练就过硬本领、锤炼品德修为”的重要要求,具有突出的工作实绩和良好的社会影响,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3)2019年以来获得过市级(含)以上综合表彰或荣誉,或在国际国内各类重大比赛及其他重大评选活动中赢得荣誉,或在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推动科技创新、破解“卡脖子”难题、助力乡村振兴等方面做出重大贡献。

(4) 年龄为14至40周岁(1984年5月1日—2009年4月30日出生)的陕西籍青年,或主要工作、定居在陕西的青年。


2、陕西青年五四奖章集体


(1)集体成员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德高尚。

(2)2019年以来在省级(含)以上重要建设领域、重点工程、突发事件中做出特殊贡献,或在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推动科技创新、破解“卡脖子”难题、助力乡村振兴等方面做出重大贡献。

(3)成员以在陕西工作或生活的青年为主体,14至35周岁(1989年5月1日—2009年4月30日期间出生)青年占集体总人数比例不低于60%。


二、时间安排


1、宣传推荐阶段(2024年1月1日到2024年2月25日)


全省于2024年1月统一启动宣传推荐工作。各学校广泛发动青年参与推选,使活动最大限度覆盖和影响广大青年。

(1)个人(集体)申报。个人(集体)可通过所在学校团组织申报。申报和推荐的个人(集体)资料由省教育团工委收集汇总审核后,优中选优,按照推荐计划向团省委推荐。(各学校、石油普教中心和高校附属中学均限推荐个人1名,集体1个,请于2024年2月25日前将纸质版材料报送至省教育厅714办公室。

(2)宣传动员。推报单位要以“第21届陕西青年五四奖章推荐人选(集体)风采展示”为题,通过本学校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等多种宣传手段对所推荐人选(集体)事迹进行宣传,营造社会关注、青年关心的评选氛围。


2、资格复核和初评阶段(2024年2月下旬-3月中旬)

省教育团工委于2月下旬对各校申报的个人或集体进行遴选,于3月上旬推荐至团省委。由团省委、省青联按程序确定候选个人和候选集体。


3、考察的公示阶段(2024年3月下旬-4月上旬)


由团省委、省青联专门考察组或省教育团工委对候选个人和候选集体进行考察,考察后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对考察过程中发现有问题的候选人、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候选人,经核实确有问题的,取消其候选资格。


三、工作要求


1. 加强组织领导。各学校团委要切实履行申报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政治标准,本着真实、公正、从严的原则,按时保质完成申报工作。

2. 落实工作规范。各学校团委要对申报人选进行资格审核和严格考察,所有考察对象都应征求所在基层单位党组织以及纪检监察机关、所在单位群众的意见。申报人选(集体)应在所在学校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3. 做好宣传深化。各学校团委要结合“陕西青年五四奖章”评选表彰活动,深入开展宣传推广,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以先进典型为标杆,砥砺奋进、忠诚奉献,用实际行动永跟党走。要通过全媒体手段开展事迹宣讲、座谈分享、主题团日等活动,将阶段性典型选树深化为常态化思想引领。

各学院请于2024年2月21日前,将推荐人选(集体)的申报表、事迹材料(如实整理2000字事迹材料,撰写500字的事迹简介)、最高学历证明、所获奖励证书复印件、宣传证明材料、公示证明材料等一式4份(3份纸质版、1份电子版)报学校团委,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联 系 人:金牧羊

联系电话:18191449796

电子信箱:xjtucctwz@126.com

校团委

2024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