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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3-31    作者:     来源: 共青团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委员会     点击:

各系(教学部)、中心(部)及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2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1〕11号),学院决定4月3日至5日放假调休,共3天。具体安排如下:

一、清明节放假安排

4月2日(星期六)上班。4月3日(星期日)照常公休,4月4日(星期一)调休补休,4月5日(星期二,农历清明节)为法定节假日。4月6日(星期三)教职员工正常上班,学生正常上课。原安排在4月4日(星期一)的课程调整到4月2日(星期六)上,原4月5日课程停课。各系(教学部)务必将以上放假安排通知到全体教师和学生,不得出现教学事故。

各单位接到通知后,要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要妥善安排好节假日期间值班值守、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校园安全。

二、其他要求

(一)师生员工要严格遵循“非必要不离市”“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原则,确需离市的,坚持“谁审批、谁负责”原则,学院各系(部、中心)副主任以上干部必须向学院主管领导请假并在党政服务中心报备;其他教职工向各单位请假并在人事服务中心报备;学生向各系请假并在学生服务中心报备。严格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和特殊突发事件“2小时报告”制度,全力做好维护校园稳定安全工作。

(二)不提倡聚集和聚会,特别是避免大规模聚集,继续保持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等良好卫生习惯,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三)保卫部要加强校园门禁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对进入校园人员一律要扫码测温,符合条件者方可进入校园;加强对外出人员管控,做好身份识别认证,符合条件方可放行。

(四)放假前,学生服务中心及各系要在学生中广泛开展一次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教育学生外出注意安全防护,在校学生要自觉遵守学院规章制度,严禁使用违章电器,杜绝安全隐患。图书馆在放假期间安排好开馆服务。

(五)放假期间,学院总值班地点设在行政楼611室,值班电话为86652000;保卫部值班地点设在行政楼一楼保卫部值班室,值班电话为86652110。4月2日前,学生服务中心、建设与条件保障部、保卫部等部门务必将假期值班表交至党政服务中心刘军老师处。

各单位持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节日期间师生员工注意安全,做好个人防护,度过一个文明、平安的节日假期。如因疫情形势变化或上级部门、属地政府政策要求需调整校园疫情防控管理措施,学校将另行通知,请广大师生及时关注。

特此通知。

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

2022年3月30日